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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范与处置应急工作预案
时间:2020-02-02     点击量:     作者:

淮阴工学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防范与处置工作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江苏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苏教体艺函〔2020〕4号)、《淮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淮办传〔2020〕10号)的相关精神和要求,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组长:赵炳起、孙爱武。

副组长:吴建华、陆为群、朱晓文、杨正亚、张有东、王冬冬、魏宏庆

成员:党政办、宣传部、纪委机关、后勤管理处、人事处、保卫处、教务处、饮服总公司、学生处、研究生处、国际处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

三、防控措施

(一)制定疫情防控及应急预案,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提前做好口罩、体温仪、消毒物品和药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

(三)提前设置隔离场所,确保疑似患者与其他人员的医学隔离。指定专用车辆用于接送隔离人员。

(四)疫情防控期间,对校内公共场所如体育馆、图书馆、食堂、教室等实施严格消毒;疫情严重地区来校车辆实施消毒。

(五)疫情防控期间,校内所有场所不得进行群体性活动。

(六)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与控制知识,提高师生应对疫情自我防护的能力。

(七)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全面摸排并掌握本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重点排查与疫情严重地区有接触的人员。通知师生员工避免与疫情重点防控地区来访者接触。

(八)制定疫情日报制度,各部门按日汇总上报全体员工身体状况。

(九)建立疫情举报制度,对疫情不得瞒报、缓报、漏报,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疫情严重地区来校返校人员应主动配合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一天两次,同时居家隔离14天;对隐瞒不报、拒不配合,可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进校员工坚持每日体温监测,一天两次。保卫处、各二级学院负责安排专人对学生进行体温检测。

(十二)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尽量不出门,出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每4小时更换一次;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校园内一旦发现疫情,在场人员应立即报告校医院,如遇人员生命危急应立即拨打“120”至指定医院救治(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校医院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医务人员,尽快赶赴现场,并进行初步诊断。如果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避免医务人员感染。

(三)对体温超过37.5℃的师生请至校医院或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对病情较轻者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派专人陪同专车转诊至指定医院;对出现呼吸窘迫等较重症状、不能自主活动的患者,立即联系疾控中心,安排专用救护车进行规范转运,并做好交接。

(四)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校医院应立即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由办公室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五)校医院实行接诊医生首诊负责制,在病人前来就诊时,必须接诊治疗,不得拒诊,接诊医生应当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