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办理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淮阴工学院教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淮工院(2011)30号]于2011年5月就已下发,
按市有关部门要求在女职工休完产假后三个月内即要办理报销手续。请需要办理的女教
职工带齐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3、准生证及复印件;
4、结婚证及复印件;
5、定点医院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
男教职工配偶无经济收入者,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所在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无业证明。异地生育者请提供异地生育申请表。
另:男职工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需提供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3、准生证及复印件;
4、结婚证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需提供B超单(带孕囊)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住院的还需提供出院记录)
门诊病历、女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
产假休完上班后前来办理。
请需要报销的老师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的前三天来后勤管理处综合科
(枚乘路校区南园鞠通楼306室,从鞠通楼东北角楼梯)办理,遇节假日往后顺延。
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