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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饮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堂管理规章制度,实现学校食堂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部署食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各类安全培训、演练和考核,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3.规范和加强学生食堂管理,负责监督管理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操作、伙食质量、饭菜价格、采购管理、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

4.坚持落实学生食堂公益性政策要求,切实规范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负责食堂经营合同管理、原材料采购、经营方遴选以及成本管控。

5.充分发挥学校师生监督作用,加强与师生联系沟通,充分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饮食服务质量和水平。

6.努力营造学校特色饮食文化氛围,创建绿色校园,倡导健康饮食,践行“光盘行动”,充分发挥学生食堂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

7.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工程管理科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园总体规划的编制、调整。

2.负责年度基建计划的起草、申报与落实。

3.对属于《江苏省政府投资非盈利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项目,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对不属于《江苏省政府投资非盈利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的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项目,职责如下:

4.1负责项目立项、图纸设计及审查。

4.2负责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及合同起草、签订。

4.3负责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控制以及合同、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4.4负责概、预、决算审查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审查。

4.5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固定资产的移交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备案工作。

4.6负责质保期内的维修。

5.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维修科工作职责

1、负责年度10万元以下小型维修计划、经费预算的编制申报工作;

2、负责审批后的小型维修项目立项招投标工作;

3、负责小型维修项目的合同签订及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的过程管理工作,并在施工结束时组织项目验收、工程款结算和资料归档等工作;

4、负责1万元以下零星维修项目的及时实施以及相关预决算的审核工作;

5、负责协助和协调校内各部门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实施改造的小型项目实施。

6.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